索引號: | 76080338-3/202206-00020 | 信息分類: | 防汛防旱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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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類: | 通知,市場監管、應急管理,2022年 | 發文日期: | 2022-06-13 |
發布機構: |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號: | 皖防指〔2022〕3號 | 關鍵詞: | |
名稱: |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增加安徽省防汛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通知 |
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地方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修訂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汛辦〔2022〕1號)要求,經研究,增加安徽省防汛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如下:
一、當省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暴雨黃色預警,會商研判可能發生洪澇災害時,啟動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二、當省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暴雨橙色預警,會商研判可能發生較大洪澇災害時,啟動防汛Ⅲ級應急響應。
三、當省氣象部門發布氣象災害暴雨紅色預警,會商研判可能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時,啟動防汛Ⅱ級應急響應。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2年6月11日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增加安徽省防汛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通知.doc